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及《郑州市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》,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等活动的企业,需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延期。
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
-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
-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;
- 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;
-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
-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凭证